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怎么过?
一、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怎么过?
“双重组织生活会”是什么?
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是指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定期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又要以普遍党员身份,按期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
为什么召开“双重组织生活会”?
《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既是《党章》对党员权利、义务的规定,又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巩固和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举措;同时还是发扬党内民主,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的根本要求。
“双重组织生活会”做什么?
组织生活会的内容大致包括七个方面:
●学习贯彻中央精神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
●讨论党支部工作计划,审议支委会工作报告;
●选举党支部委员会;
●讨论接纳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民主评议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奖惩;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开展有益的党日活动。
组织生活会由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主持。会前,支部书记将生活会的内容、时间、地点通知党员领导干部,以便党员领导干部能够妥善安排工作,认真做好会前准备,按时参加组织生活会。
党员领导干部怎么做?
根据党支部(党小组)安排,结合每一次组织生活会确定的主题,党员领导干部主要做以下工作:
●学习教育类:交流学习心得,为支部党员讲党课;
●民主评议类:积极发表意见,交流思想;
●民主生活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倾听支部党员的意见,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党日活动类:积极参加活动。
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是怎样规定的?
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是指县级联社以上领导既要参加所在支部、小组的组织生活会(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专题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又要参加定期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
三、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作用?
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作用,党员领导干部可以接受不同层次的监督批评。
四、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好处?
双重组织生活可以接受不同层次党员的监督,评议。
五、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讲什么制度?
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讲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制度。这一制度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始终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忠诚于党的事业,严守党的纪律,遵守党的规矩,不得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通过严格执行这一制度,可以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实现党的目标和任务做出积极贡献。
六、领导干部如何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
领导干部既参加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又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七、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应提前将时间、地点、议题、要求等通知党员领导干部。党员领导干部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应向党支部请假。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时一律互称同志。
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到所在党支部或基层党建联系点讲授1次党课。
实行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纪实、提醒、备案制度,党支部应如实记录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情况,上级党组织每季度向所属党支部下发1次提醒,党支部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
八、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要相互批评吗?
这种组织生活会实际就是批评与自我批评会。
九、党员的“双重组织生活”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编入一个党的支部及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同时还必须参加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2.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3.党员领导干部是党员队伍中平等的一员,要按要求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不允许有超越制度约束的“特殊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要通过“双重组织生活”,自觉把权利和义务有机地统一起来,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
十、党员组织生活条例?
1)党章对于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规定如下:党章第八条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作出上述这样的规定,对于保证党的政治生活的正常开展和党内外监督的有效实施,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2)在我们党内,所有党员在履行党员义务和享受党员权利方面都是一样的。由于工作需要,有的党员担任一定的领导职务。但是,不论是否担任领导职务或担任职务的高低,都只是分工的不同、所负的责任的区别,党员之间是平等的同志关系,没有尊卑贵贱之分,不允许存在凌驾于组织之上、高人一等的特殊党员。不论职务高低,每名党员都必须毫不例外地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作为其中平等一员,参加组织生活。
(3)党的基层组织同党外群众有着最直接的联系,对于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来说,参加基层党组织开展的组织生活,可以直接听到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批评,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防止和克服特殊化的倾向,保持同党员群众的密切联系。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仅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接受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而且要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开展的组织生活,决不能以特殊党员自居而不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活动特别是组织生活会。